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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法规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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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发展

董事责任

(贷款、附属公司、利益冲突)港交所谴责新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三名董事(两名执行董事,包括主席兼行政总裁及其妻子(非执行董事)),并指令每名董事完成关于《上市规则》合规事宜的培训。新闻稿纪律行动声明

此案涉及该公司其中一家附属公司(“附属公司”)于2016至17年取得的多笔贷款造成的减值亏损。

因附属公司面临现金周转困难,该公司主席提出透过由他与其妻子私人拥有的公司(“私人公司”)代表附属公司筹集资金,以提供帮助。预期架构是由私人公司作为借款人,但实际上使用及偿还贷款的是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仅能偿还部分贷款。贷款人要求以具追溯力的形式对贷款收取年利率 24% 的违约利息。该公司主席在未有通知公司董事会的情况下,同意支付贷款人要求的违约利息。私人公司继续偿还未偿还本金和违约利息。附属公司偿还了余下的贷款本金,但没有偿还违约利息。

附属公司(私人公司支付给贷款人的)违约利息在财务报表中列作  “其他应收款项 (“other receivables”),基于私人公司会与贷款人协商退还已支付的违约利息。

最终,该公司录得 “其他应收款项” 减值亏损(4,940万元人民币)

相关董事没有告知董事会成员贷款或贷款人的违约利息要求。定期供董事会传阅的更新资讯中没有包含任何有关贷款的资料。附属公司和私人公司并没有保留贷款协议的副本,而该公司的财务报表中也没有反映有关贷款。

相关董事被裁定违反了《上市规则》第3.08条及其《董事承诺》

有关利益冲突港交所公告中指出,上市发行人的董事应积极采取措施来管理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如在涉及有关上市发行人的交易中担当董事以外的其他身份。

内容摘要/主要影响:

董事失职

  • 未有将贷款提呈董事会以作审议及批准
  • 未能确保该公司的内部监控政策得以遵守; 未有妥善保留贷款的文件
  • 主席的利益冲突:作为该公司董事及私人公司拥有人
    • 没有将贷款人的违约利息要求告知董事会
    • 在未有报告董事会的情况下同意支付违约利息

 

其他法规发展

法例

(i) 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私隐专员公署”)向28间本地机构进行循规审查。审查有关:在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时收集、使用及处理个人资料的情况,以及就人工智能的管治情况。新闻稿

是次循规审查涵盖不同行业,包括电讯、金融及保险、美容、零售、运输、教育及政府部⻔。过程中未有发现有违反《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相关规定的情况。

私隐专员公署亦提及到其于2021年8月发出的《开发及使用人工智能道德标准指引》(繁体),并向所有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的机构提供建议措施。

内容摘要/主要影响:

建议措施

  • 如有收集或处理个人资料
    • 须采取措施确保遵从《私隐条例》的规定持续监察及检视人工智能系统
    • 如:保安措施,以确保其持有的个人资料受到保障,不受未获准许的或意外的查阅
  • 制定开发或使用人工智能策略;设立人工智能内部管治架构 (“AI governance”);为所有有关人员提供足够的培训
    • 人工智能管治:有机构设立人工智能管治委员会及/或指派专人负责监督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的开发或使用
  • 进行全面的⻛险评估(包括私隐影响评估 (“privacy impact analysis”)
    • ⻛险较高的人工智能系统须有较高程度的人为监督
  • 与持份者有效地沟通及交流
    • 提高透明度;因应持份者的关注适时调整人工智能系统

(ii) 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跨机构督导小组推出了全面更新的官方网站,载有更丰富的资料库和工具,为金融机构、企业及公众提供一站式绿色和可持续金融资讯。(新闻稿网站

如:督导小组开发温室气体排放(GHG)计算和估算工具,以支持温室气体排放的计算和估算。计算工具有助用户(特别是中小型企业)根据实际的活动水平计算其温室气体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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