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法规通讯
重大发展
港交所就气候相关披露进行咨询
港交所刊发谘询文件,建议优化环境、社会及管治 (ESG) 框架(附录27)下的气候信息披露。它建议(i)在ESG报告中强制规定此类披露,以及(ii)推出符合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 气候准则的新披露要求(ISSB最终准则预计将于第二季度末确定)。 (新闻稿、谘询文件(繁体))
建议的气候相关披露,比港交所目前要求的要详细得多。有4个核心支柱,即管治、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
港交所拟在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实施这些建议。考虑到发行人的准备情况及其疑虑,它拟在首两个汇报年度就某些披露(如气候相关风险和机遇的财务影响、范围3排放和某些跨行业指标)实施过渡性规定,即2026年1月1日或之后的年度完全合规(报告将于2027年发布)。
值得注意的是,港交所将在适当时候连同提咨询结论,提供实施指引。
咨询期将于2023年7月14日后结束。
我们总结了主要建议如下。(有关详细的披露要求,请参阅摘要表(咨询文件第6页)、 《上市规则》修订拟稿(附录二))
主要建议包括:
1.管治
- 披露发行人用于监察及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管治流程、监控和程序,包括
— 董事会如何确保有适当的技能和能力,以监督应对相关的策略
— 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如何得知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以及其频密程度
— 董事会及其委员会在监督发行人的策略、其对主要交易的决策以及其风险管理政策时,如何衡量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
2. 策略
- 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
— 披露发行人面临的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及其对发行人业务运营、业务模式和策略的影响
— 注意:发行人可选择是否披露与气候相关的机遇
- 过渡计划
— 含发行人业务模式和策略的变动,以及适应和减缓措施
— 气候相关目标
— 如发行人拟将碳信用額用于达致温室气体排放目标,其应分别披露有关该拟定用途、其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目标及净額目标的资料
- 气候抵御力
— 策略(包括其商业模式)及运营抵御气候相关变化、发展或不确定因素的能力
— 使用相关情境分析方法(scenario analysis)对其进行评估
- 气候相关风险及机遇的财务影响
— 披露气候相关风险以及(如适用)机遇对发行人财务状况、财务表现和现金流量的当前(若属重大则须量化)(quantitative)及预期(定性(qualitative))的财务影响
— 过渡期/替代披露(a)当前财务影响:允许定性披露(b)预期财务影响:(i)可让投资者了解财务报表中最受影响的范畴的资料及(ii)作出全面披露的工作计划、进度及时间表(“作全面披露的工作计划”)。
3. 风险管理
- 披露发行人用于识别、评估和管理气候相关风险及(如适用)机遇的流程(包括披露)
— 如:该流程如何融入发行人的整体风险管理流程
4.指标及目标
- 温室气体排放(采用《温室气体核算体系》(GHG Protocol)或当地法例规定计量温室气体排放所须采用的核算体系):披露范围1、范围2及范围3排放
— 范围3排放:过渡期/替代披露(i)可让投资者了解发行人于价值链中的相关上游或下游活动的资料及(ii)作全面披露的工作计划 - 其他跨行业指标:如(i)容易受过渡/实体风险影响或(ii)涉及气候相关机遇的资产或业务活动的百分比,以及用于应对的资本开支金额
— 过渡期/替代披露(i)描述该等资产或业务活动及(ii)作全面披露的工作计划 - (如适用)内部碳价格
- 薪酬:披露如何将气候相关考虑因素纳入薪酬政策
- 行业指标:鼓励发行人考虑国际ESG报告框架下的行业披露规定,并作出其认为适当的披露
主要影响:
- 留意咨询期,以便作出适当回应
- 在管理层根据实施时间,对影响进行初步评估后,向董事会和相关部門汇报
- 管理层适时向董事会提交详细分析,予其讨论(如:审视其系统或不同部门需进行内部协调,以识别信息差距,并评估是否准备就绪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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