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法规通讯
重大发展
董事责任
港交所谴责新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除牌)和被点名前执行董事,批评其他被点名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指令有关董事参加上市规则合规培训。(监管通讯, 纪律行動声明 (繁体))
鉴于前执行董事蓄意不履行责任,港交所还对其作出“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Prejudice to Investors’ Interests Statement”)。
协议随后终止,其支付的款项被视为贷款(截至公司最后刊發年报的曰期仍未偿还)。
该等交易为上市规则的须予公布及关连交易,经前执行董事批准。公司未遵守及时公布等要求。
其他董事在交易被外部核数师发现(后发表了“无法表示意见”核数声明)之前,并不知悉。
该公司承认,在(其中包括)有关须予公布交易/关连交易的合规事宜、批准/汇报交易以及避免利益冲突方面,没有相关的内部监控。
内容摘要/主要影响:
港交所通讯指明每位董事均有责任:
- 实施适当的监控和风险管理框架
- 积极关注 (active interest) 公司营运和财务资产的用途
内部控制不足包括:
- 保障资产
- 识别/汇报重大交易
- 处理重大款项
- 上市规则合规
其他法规发展
监管机构
(i) 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身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发布了关于在新冠疫情下举行股东周年大会的最新指引 (英文)。
自 3 月份公会发了指引以来,香港政府已经放松了一些社交距离措施。更新后的公会指引列出有用的问题清单,供上市公司在评估是否需要更改股东大会形式时考虑。
(背景:根据 港交所有关股东大会指引 (繁体)第 2.3 节:”股东大会应选择在方便大多数股东能够出席的地点和时间举行。发行人应考虑采用相关资讯科技(例如网上广播、视像会议)来尽量提高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机会”,常见问题解答(参见我们 22年2月法规通讯)。
(ii) ESG:港交所为多元化和 ESG 披露提供新资源
港交易所推出了一个新的多元化资料库,并在其“ESG Academy”(网页)新增了“实践ESG”一栏。 (新闻稿)
新的“聚焦董事会多元化和包容性”资料库包含所有发行人(也按行业分类)、恒生指数成分股以及个別发行人董事会的有用信息(例如按年龄、性别和在任时间)。
新的“实践ESG”部分,提供了表现出⾊的发行人ESG 实践范例。
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