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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法规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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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发展

ESG和数码化:在香港市场的新进展

(1) ESG: 香港会计师公会公会就香港可持续披露财务报告准则的初稿,即HKFRS S1(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HKFRS S2 (气候相关披露),展开公众咨询。咨询期于10月27日结束。

公会建议上述准则与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准则IFRS S1及IFRS S2)全面接轨,并于2025年8月1日起生效。(新闻稿)

本次咨询是香港于本地落实ISSB准则路线图的一部分。

(2) 香港市场的进一步数码化

A. 港交所发布有关恶劣天气下交易的上市规则修订(繁体),并就相关修订更新指引。

自 9 月 23 日生效,港交所取消现行的恶劣天气安排,容许证券市场及衍生产品市场在恶劣天气下可继续提供交易、结算及交收服务。

对上市发行人而言,值得关注的是8项应用指引(在恶劣天气信号期间的紧急股票过户登记安排)已被更新。新指引亦已发布:

相关的港交所咨询总结(繁体)中的附录二(第44页)亦载有以上更新及修订对公司行动的影响的实用例子(如:现金股息

B. 政府公布咨询总结,建议透过修订公司条例(条例)以引入“默示同意” (“implied consent”) 机制,推动香港公司通讯无纸化。新闻稿

在有关修订生效后,(在符合其章程文件的情况下)在香港成立的上市公司可以受利于(自2023年12月生效)港交所经修订后容许“默示同意”机制的上市规则。(有关港交所的上市规则修订:请参阅我们2023年5月及6月的法规通讯

条例草案计划将于2024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

主要影响

  • (在香港成立的公司)审核你的章程文件;考虑及计划作出必要的修订

 

其他法规发展

监管机构

港交所批评(已除牌)国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三名前执行董事(包括主席兼行政总裁)(监管通讯纪律行动声明)

本案涉及该公司作出的收购

于2021年,相关董事批准该公司收购两家持有马来西亚兴建中的物业单位的目标公司。目标公司未向发展商付清款项。根据收购条款,卖方仍然承担目标公司须向发展商支付余款的责任。

该公司透过向卖方发行新股份(总值:1.088亿元),全数付清了收购事项的款项。向其中一名卖方配发的代价股份设有禁售安排,但该公司其后同意其部分解除。 

卖方没有履行支付余款的责任。工程亦告延误。该公司未获交付任何物业单位。而卖方出售了大部分代价股份。

相关董事在收购事项中违反其以应有的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的责任

相关董事应注意到收购事项涉及重大风险,包括卖方未必会履行支付余款的责任,及/或物业工程未必可竣工。卖方的信用风险相当高。

他们未有:

  • 就卖方的财务能力进行尽职审查

  • 收购完成后亦未有妥善监察有关项目

    • 如:相关款项的支付

    • 工程的进行

主要影响

港交所在监管通讯的重要信息

  • 董事必须主动积极地管理发行人的投资项目中的风险。董事应进行适当的尽职审查及风险评估,尤其是当涉及的风险明显较高时。

  • 董事必须妥善监察投资项目。他们应确保能及时收到最新消息,并有机制确保发行人得知最新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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