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法规通讯
重大发展
“无纸证券市场” 将于2025年实施
证监会就在香港实施无纸证券市场制度(Uncertificated Securities Market; “USM”)而建议制订的附属法例、守则及指引,发表谘询总结(点击:新闻稿;谘询总结(繁体))。
在完成相关的立法程序后,无纸证券市场将于2025年底实施。
证监会建议一个五年的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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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属法律与无纸证券市场兼容的公司须在2030年底前分批过渡至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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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香港公司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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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内地、百慕达和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股份是目标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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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详细的时间表将予制订,以确保有序的过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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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将按次序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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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股份过户处将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和港交所合作,就每个发行人的特定期限作出协定
主要影响:
证监会下一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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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某些与无纸证券市场相关的费用上限谘询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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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证券登记公司总会有限公司)和发行人、投资者及其他市场参与者进行沟通,促进对无纸证券市场及相关准备步骤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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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发行人指引:参与无纸证券市场所需的准备步骤及其后的持续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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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范本条文(因某些公司可能需要修改其章程、细则)
其他法规发展
监管机构
(i)港交所批评智富资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指明董事(包括执行董事及独立董事)(点击:监管通讯;纪律行动声明)
本案涉及该公司就收购土地价值所作出的披露。在收购后一年内,该公司所披露的有关价值先后出现极大落差。
于2018年1月,该公司刊发了一份有关土地收购的通函。该公司委聘了专业估值师评估该等地皮的市值(估值:11.5 亿元人民币;以直接比较法计算)。
于2018 年7月,该公司刊发了中期业绩,其中采用了同一专业估值师作出的新估值(新估值:80 亿元人民币;以比较法及投资法计算)。
相关的土地估值飙升达七倍,对该公司所披露的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其中包括其盈利及净资产。
该些董事依赖一项估值来核准相关中期业绩,但他们没有采取足够措施确保他们可以合理地信赖该估值。因此,他们未有妥善履行其职责。他们亦没有土地估值方面的专业知识,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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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向估值师查询其采用的方法、假设及可比较项目以证明估值急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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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第二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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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该等地皮价值急升的合理性征询核数师
主要影响:
港交所在监管通讯的重要讯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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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处理估值事宜时必须行使独立判断,并确保他们能够合理地信赖该估值。过份依赖或「照单全收」或会被视为董事没有以应有技能、谨慎和勤勉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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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应该小心求证,了解如何得出或计算估值,并查问估值师所采用的假设、方法及╱或可比较项目等。他们亦应该考虑咨询核数师或寻求其他专业意见
(ii)原讼法庭就串谋就正利控股有限公司的股份进行虚假交易,判处三名人士监禁(点击:新闻稿 )
这宗案件是自《证券及期货条例》于2003年生效以来,就操纵市场案作出的最高监禁刑罚。两名人士被判处监禁六年八个月,而另一人则被判处监禁四年四个月。
有关人士串谋在他们所控制的156个证券帐户之间进行操纵交易,藉此以人为方式维持有关股份的成交量。这些交易造成有关股份交投活跃的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表象,并以人为方式提高了该等股份的成交量。有关操纵交易活动于2016年的超过五个月期间内发生,并获取了超过1.24亿元的非法利润。
法例
(iii)公司迁册制度的公众谘询总结及立法建议 (繁体)
政府旨在为非香港公司提供简单便捷的途径转移注册来港。
(背景:现时,有意把注册地点转移至香港的公司,需要把原注册地的公司清盘并在香港成立新公司,或通过法院核准的安排计划,把公司转为在香港成立的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政府建议修订《公司条例》(「公司条例」),以引入公司向内迁册制度。建议制度将适用于四类公司(包括公众股份有限公司)。
条文将被订立,以确保相关公司在顺利完成迁册后将得以保留其身份(即没有新的法律实体产生)。该公司会与其他在香港成立的同类型公司一样,拥有相同权利及义务,并须遵从公司条例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