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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月法规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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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发展

港交所刋发了《上市规则执行通讯》(繁体),涵盖至 2019年上半年。

 
今期通讯专访上市部上市规则执行主管,分享团队目前及未来工作重点指出因内部监控不善而违反《上市规则》案例有上升趋势。执行组亦计划加强对相关人士的个人操守 (“individual conduct”) 的关注 。

值得注意,港交所现正就《上市规则》执行事宜上可作的制裁进行检讨。该项检讨须咨询公众意见,预计建议会有一系列更多更着重个人行为操守和问责的制裁

报告列举的案例,主要关于董事责任,涉及严重违反《上市规则》有关交易须遵守程序规定, 及财务报表。

内容摘要 /主要影响:

现时执行重点:

  • 4个「执行主题」
    — (i) 违反董事职责
    — (ii) 公司通讯中出现不准确、不完备及/或具误导性的披露
    — (iii) 违反有关交易的程序规定
    — (iv) 财务汇报相关事宜
    加上核数师不发表意见、董事就收购事宜有否充分履行其尽职审查职责等
  • 市场需要加强注重《上市规则》合规及企业管治方面的个人责任
  • 在处理执行个案时,会考虑相关人士自身的行为操守,或是否有证据证明其按《上市规则》规定行事时经过周详规划 (“advanced planning”)策略性思考 (“strategic thinking”)实际考虑 (“effective consideration”)
  • 上半年执行组的工作趋势
    — 因内部监控不善而违反《上市规则》的个案有上升趋势
    — 内部监控缺失问题屡次出现违规的个案
    — 上市发行人董事会成员均须共同及个别地负责 (“collective” and “individual” responsibilities) 确保上市发行人有充足而有效的内部监控措施
    — 情况许可 (where appropriate),会毫不犹豫对所有董事会成员采取纪律行动
  • 执行组会考虑被告在调查期间,有否好好配合
  • 2019 年下半年以至2020年的工作重点﹕
    — 不是改变工作重点,只是计划加强对相关人士的个人操守的关注
    港交所有权作出公开声明,宣称某董事的留任会损害投资者的利益 (“prejudicial to the interests of investors”)
    非常清晰并有后果承担的声誉性制裁

 

其他法规发展

监管机构

(i) 港交所刊发更新指引材料,包括 (1) HKEX-GL95-18「有关长时间停牌及除牌的指引」(繁体)(2) HKEX-GL31-12「台风讯号及暴雨警告的有关安排」(繁体)。

第(2)项更新,是有关新的极瑞天气情况。根据劳工处于 2019 年 6 月刊发修订的「台风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则」,政府可因应超强台风后的情况(例如公共交通服务严重受阻、广泛地区水浸、严重山泥倾泻或大规模停电等情形下)发出「极端情况」(“extreme conditions”) 公布。在「极端情况」生效期间(即八号台风警告取消后两小时期间),政府会审视情况,再公布会否延长或取消「极端情况」。

内容摘要/主要影响:

下列其他按新的极瑞天气情况的更新:

有关若干类别公司行动的交易安排之指引(繁体)

有关披露记录日期、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及交回股份过户文件之最后时限的指引(繁体)

有关发行人分派股息及其他权益的指引(繁体)

有关股东大会的指引(繁体)
 


(ii) 港交所刋发咨询文件,有关首次公开招股及上市发行人的一般豁免及原则编纳成规以及《上市规则》非主要修订。(点击:新闻稿谘询文件(繁体))

港交所解释,包括其找出多项曾不止一次按类近的一般原则授出的豁免,建议将这些一般原则纳入《上市规则》,令有关条文更加清晰。亦建议若干《上市规则》的非主要及轻微修订建议。

我们聚焦于对已上市发行人的影响。若干建议是有关中国成立的发行人,及在港交所及内地交易所双重上市的中国成立发行人。(见谘询文件摘要)

有关公司秘书的经验及资格,建议将港交所可在考虑下列事项后豁免遵守《主板规则》的做法,编纳成规。包括其主营业务是否主要在香港以外地方经营,董事认为有关人士适合担任发行人公司秘书的原因,及拟委任的公司秘书在有关时段会否有合资格人士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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