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法规通讯
Share This: 重大发展 新型冠状病毒 (i) 港交所最新《上市发行人监管通讯》(繁体)提供其就上市公司公布业务最新消息的观察和最佳披露做法指引。 这通讯提供了有用、实用的指引及例子。 同时针对了新型冠状病毒在会计准则上的影响(如,减值、租贷合约修订、其后事项、重要判断等)。 主要影响: 业务最新消息 公布信息要“具体”、财务影响尽可能量化 — 例如,2020年第一季最新销售额预测、在停业的情况下营业能力变更的预测 — (例如,政府强制停业及供应链中断)若当前没有有关财务影响的信息,应其后提供进一步更新 成本措施及流动资金状况评估 — 为投资者提供当前营运状况的完整评估,不限于收入状况 — 成本控制措施 — 对财务资源(包括现金流及流动资金状况)的影响 持续检视目前的流动资金状况及预期资金需要 — 对发行人的财务资源造成重大影响? — 令其持续营运 (“going concern”) 的能力成疑? — 若是,应制定行动计划应对其资金需要(包括其资金来源),并采取实际行动落实计划 过往资料未必反应目前状况 — 与近期业绩比较 — 营运表现及财务状况可能有重大变动? — 须向市场和投资者公布最新消息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须披露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 披露大流行带来的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 评估对其业务及财务表现造成的影响 — 管理有关风险的措施 持续评估及向投资者公布最新的重大发展 — 密切留意市场波动及市场气氛变化 — 例如,一些日常业务在当前事态下,亦可能会被投资者视为重大事宜而使股价大幅波动? — 港交所会监控股价及交投量的异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