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及12月法规通讯
Share This: 重大发展 港交所刊发(A)有关发行人2024财政年度的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以及ESG报告的审阅(繁体),(B)(经修订)《年报编备指引》(繁体),(C)推出港交所年报易览(繁体),其人工智能搜寻功能可协助投资者查阅相关披露资料。(新闻稿) (A)港交所审阅发行人年报、企业管治报告以及ESG报告 第一,这是一份合并报告,审阅发行人的年报、企业管治以及ESG常规。 港交所选定了若干审阅范畴,进行了主题审阅,包括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以及根据现行规定(包括会计准则)作出的财务披露。 发行人在《上市规则》及会计准则的披露规定上的合规率处于高水平。港交所注意到若干方面的披露质素仍有改进空间,包括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以及重大证券投资活动。 第二,有关发行人企业管治常规的审阅,聚焦董事会成员性别多元化、独立非执行董事(独董)任期及独懂超额任职。 第三,ESG报告审阅分析了发行人是否就采纳已于2025年1月生效的新气候规定准备就绪。 我們在附录1列出了一些关键发现。 主要影响 在准备将刊发的年报/财务报表披露,参考港交所的建议 向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团队,传达企业管治及ESG的有用数据,以便他们进行规划 其他法规发展 监管机构 (i) 港交所发布最新一期《上市监管及规则执行通讯》(繁体),聚焦规则执行。 我们的重点:第一,对董事职责的常见误解(第8页)及第二,给探索数字资产领域机遇的发行人的指引(第13页)。 其他主题包括纪律制度概览、规则执行程序及时间表、以及公司秘书(出任多项委任,如服务提供者担任多家公司秘书;第12页)。 「对董事职责的常见误解」包括:(i) 转授职责、(ii) 依赖专业意见 、及 (iii) 商业利益与《上市规则》合规的对照 (iv)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董)在内部监控方面的角色。 港交所对于数字资产的指引包括:(i) 建议披露事项 及 (ii) 有关其他持续责任的提醒。 我們在附录2列出了几个重点范畴。 (ii) 港交所就有关持续公众持股量规定的修订建议刊发 谘询总结(繁体),并刊发新 指引信(繁体)、常问问题(繁体)。(新闻稿) 这是港交所多年来致力协助发行人更灵活、更有效率地管理资本的工作之一,同时确保市场公开透明,交易畅顺有序。此举将与早前设立的举措相辅相成,如库存股份机制。 同时,港交所加强了发行人对其公众持股量水平的汇报责任,并以更具针对性、以披露为本的措施取代停牌的做法。这反映了港交所致力保障投资者的决心。 (于2026年1月1日生效)修订后的框架,为合资格的发行人引入以市值为基础的替代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并加强了对所有发行人的披露要求(对采用市值门槛的发行人设有额外责任。) (常问问题 Q2) 港交所说明,在上市发行人仍然符合初始指定门槛 (25%) 的情况下,不能改为选用替代门槛。港交所认为,上市发行人应仅在完成若干公司行动或发生其他事件后,其公众持股量跌至低于初始指定门槛的情况下,才会由选用初始指定门槛改为选用替代门槛。引入替代门槛的目的,只在为市值较高的发行人在管理期股本架构时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使其即使进行的交易可能导致公众持股量百分比跌至低于初始指定门槛,仍可进行有关交易。 以下概述几个修订重点范畴。(详情请参阅港交所完整文件之第2页、第5页(有关披露)的列表)。指引信提供了进一步指引,包括如何计算「公众持股量市值」、如何厘定「公众」持股以及相关披露要求。 内容摘要 替代持续公众持股量门槛要求 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至少10%;及 市值:至少10亿港元 注:亦适用于无其他上市股份的中国发行人 目的:提供更大灵活性以进行资本管理交易(如股份回购) 专为A+H股发行人设立的持续公众持股量要求 […]